在2023年度全市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會上的輔導報告 在2023年度全市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會上的輔導報告同志們:天下之事,不難于立法,而難于法之必行。</p>在2023年度全市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會上的輔導報告
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領導干部具體行使黨的執(zhí)政權和國家立法權、行政權、監(jiān)察權、司法權,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。

”各級領導干部是否帶頭厲行法治,直接影響著全面依法治國的進程、決定著法治體系運行的質效。

近日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印發(fā)《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(guī)和國家法律清單制度的意見》,強調領導干部這個“關鍵少數”要發(fā)揮在尊規(guī)學規(guī)守規(guī)用規(guī)、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方面的帶頭作用,明確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規(guī)國法的學習重點,建立領導干部學習黨規(guī)國法的有效制度。

這對于推動領導干部增強法治觀念、提升法治思維能力、遵守黨規(guī)國法,保證法律制度有效實施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

借此機會,我講幾點體會,以供同志們參考。

第一,要確保領導干部厲行法治是法治建設的重大課題政治路線確定之后,干部就是決定因素。

黨領導立法、保證執(zhí)法、支持司法、帶頭守法,主要是通過各級領導干部的具體行動和工作來體現(xiàn)、來實現(xiàn)的。

如何使各級領導干部牢固樹立憲法法律至上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權由法定、權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觀念,形成在法治之下想問題、作決策、辦事情的法治思維,自覺做到帶頭厲行法治,是堅持全面依法治國、推進中國式現(xiàn)代化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。

領導干部帶頭厲行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所在。

古今中外的歷史經驗表明,法治不彰、法治體系運行不暢,問題往往出在執(zhí)法者身上。

戰(zhàn)國時期的思想家韓非子曾說:“大臣苦法而細民惡治”。

法律對任性用權構成約束,而一些官員厲行法治的自覺性、主動性不強,這是世界各國法治發(fā)展中一個帶有普遍性的問題。

就我國而言,與西方國家法治自下而上的社會演進模式不同,我國要在較短時間內在十幾億人口的大國實現(xiàn)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,必須自上而下、自下而上雙向互動地推進法治建設。

在我國這種法治發(fā)展模式中,各級領導干部對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進展和成效具有更為重要的影響。

各級領導干部既可以自上而下發(fā)揮對法治建設的關鍵推動作用,也可能起到嚴重破壞作用。

習近平總書記指出:“如果我們的領導干部不能尊法學法守法用法,不要說全面推進依法治國,不要說實現(xiàn)‘兩個一百年’奮斗目標、實現(xiàn)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,就連我們黨的領導、我國社會主義制度都可能受到嚴重沖擊和損害。

”確保領導干部帶頭厲行法治,法治才能成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。

領導干部帶頭厲行法治對建設法治社會起著表率和引導作用。

“教者,效也。

上為之,下效之。

”領導干部對待法治的態(tài)度直接影響社會對待法治的態(tài)度,領導干部踐行法治的力度直接影響人民依法辦事的程度。

領導干部尊不尊法、學不學法、守不守法、用不用法,人民群眾看在眼里、記在心上,并且會在自己的行動中效仿。

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,老百姓就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。

領導干部帶頭尊崇法治、敬畏法律,了解法律、掌握法律,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